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考选计划等额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文件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八、公示
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举报经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实行“六公开”,即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报考,并追究其责任;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14日
报名地点:乐陵市人才市场
咨询电话:21101286226678
网址:www.sdllr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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