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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东政法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2-05-30 09:38  山东信息网 点击: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政法学院创建于1955年7月,是山东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以法学教育为特色的多科性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坚持“错位竞争,特色发展”的发展战略,大力实施学科建设工程、本科教学质量工程、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现已形成以法学教育为特色,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基本定位,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设有12个教学单位,34个普通本、专科专业,拥有省级特色专业5个,教育部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学校现有教职工7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500余人,兼任律师的“双师型”教师100余名,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40余名,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国家和省级优秀教师7人。学校的法学学科是省属高校中首家全部拥有“三重点”建设项目的学科。2011年学校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成为山东省历史上实现从本科教育到研究生教育跨越用时最短的高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0名,其中高级2人,中级11人,初级17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3、热爱教育事业,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奉献精神,愿为学校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贡献;

  4、身体健康;

  5、应届毕业生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6、应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1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应聘中高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6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山东政法学院网站(http://www.sdupsl.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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