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和考核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
各招聘单位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与考核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而空缺的招聘名额,按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录用
在考核、体检合格后,各招聘单位将拟聘用人选报省文化厅审核,由省文化厅统一报省人社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省人社厅批准并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山西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0351- 2246009, 15935626655
山西戏剧职业学院 0351- 2682983, 13803462196
山西省金石书道研究所 0351-- 4133424, 13633459356
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0351--4189202, 13934558258
山西省音乐舞蹈曲艺研究所0351- -4136186,13233667711
山西省群众艺术馆 0351—4133424,13633459356
省监察厅驻山西省文化厅监察室设立监督电话:
0351- 4067217, 1311106368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的工作日工作时间。
附件:
1、2011年山西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类)人员岗位统计表
2、报名登记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