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县教师队伍,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和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教师160名。其中:高中39名(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5名,由招聘领导组到相关院校另行招聘),初中51名,小学50名,幼儿20名。具体招聘职位、名额及其他要求详见《阳城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一览表》。
三、报名人员范围
1.高中教师招聘范围:本人户籍所在地为晋城市(含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晋城市)或派遣到晋城市,具有国家全日制二本以上学历。
2.初中、小学教师招聘范围:本人户籍所在地为阳城县(含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阳城县)或派遣到阳城县。报考初中教师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幼儿教师招聘范围:本人户籍所在地为阳城县(含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阳城县)或派遣到阳城县,具有国家全日制幼师或幼教专科以上学历。
四、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或党纪政纪处分;
2.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高中教师无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先参加报名考试。被录用后,在三年内(含试用期)必须取得与所报学段、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6.具备与所报学科相对应等级的普通话合格证书;
7.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符合教师职业体检标准要求;
8.符合招聘职位的其他要求。
2001年毕业的定向师范类毕业生可以不受学历和教师资格证的限制,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参加初中或小学教师报名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