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的人事关系统一由县人才服务中心代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监督检查
命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354-6223005(人事局)
0354-6224623(教育局)
0354-6224585(教育局)
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均通过以下网址进行发布:
太谷县人民政府网(www.taigu.gov.cn)
太谷教育信息网(www.sxtgedu.net)
请报名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O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太谷县人事局太谷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