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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师范大学大同附属中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12-06-19 09:10  华图网校 点击:

  报名时原则上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应聘者应保证在录取后能按规定时间到岗,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本人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二)面试

  1、发布通知

  资格审查合格即可进入面试,6月30日12:00前在大同市人事局网站和大同教育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7月1日下午16:00至18:00在大同市人才市场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须由本人到场并录取指纹,作为招考期间和录取上岗后验证应聘者身份的依据。

  2、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讲课的形式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讲课时间、备课时间及使用教材在领取准考证时公布。请应聘者自备本学科大同市现行初、高中教材。

  面试后,依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面试成绩排序,按招聘计划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方可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并列者按从教年限长短、获奖情况依次排序。

  (三)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

  由市教育局负责,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面试成绩入围且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同市人事局网站和大同市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相 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称职者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5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

  五、其它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过程中,若发现弄虚作假、提供的信息资料与招聘条件不符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2、请应聘人员自觉遵守时间安排,逾期不到者视为本人放弃。

  3、招聘工作秉承“阳光招聘、诚信招考”,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广大考生的监督。

  咨询电话:大同市人事局考录科0352-5189161

  大同市教育局人事科0352-2087290

  监督电话: 大同市纪委监察局监察综合室0352-6033727

  大同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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