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理论(占笔试分值70分)、卫生法律法规(占笔试分值10分)及专业知识(占笔试分值20分)。
3、笔试时间:2012年7月14日 上午10:00--12:00。
4、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政策加分:
根据有关规定,参加山西省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晋西北计划及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满后3年内(含3年)报考我省各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按资格审查结果,符合加分条件者,在笔试总分中增加2.5分。
6、笔试成绩公布:2012年7月17日,在娄烦县人民政府门前公布。
六、面试
对通过笔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县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分招聘岗位,按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面试人员。如各招聘岗位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采取标准化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考生面试得分的3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医学基础理论及实践技能操作能力。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70%+面试成绩×30%。分值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方案》另行制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分岗位对参加面试考生以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的考生,按 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如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时,参加面试最后一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依次按学历的高低,笔试成绩中医学基础理论成绩、专业知识成绩、卫生法律法规成绩的高低顺序,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考生按体检通知按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情况由县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考察。考察采取政审的方式,同时调取拟聘用人员档案等相关材料。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拟确定为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娄烦县政府门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应署名以书面的形式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聘用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