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面试资格审查名单的公告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审查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名单
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1年12月5日9:00—16:00
(二)地点:
1.应聘雅安校本部岗位的考生请到雅安市新康路46号四川农业大学人事处(校第二行政楼4楼会议室)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联系电话:0835-2882226)
2. 应聘成都校区风景园林学院岗位的考生请到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校区党政办公室(第1教学实验楼312办公室)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联系电话:028-86290111)
3.应聘都江堰校区岗位的考生请到都江堰市建设路288号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人事部(办公大楼5310室)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联系电话:028-87123391)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学校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并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2012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和本人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或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
4.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贴面试通知书用);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证件、资料真实性负责。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三)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考务费的考生,由学校发放《面试通知书》。
附件:面试资格审查名单
四川农业大学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