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交通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为建设西部综合交通枢纽、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经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职位计划和专业要求
遴选计划共17名。其中,道路运输管理处共6名,出租汽车管理处共4名,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共5名,航务管理处(成都市地方海事局)共2名。上述单位均为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具体职位及专业要求:
职位一(交通运输管理,共8名):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汽车工程等专业毕业,或相关专业毕业且从事交通运输管理实际工作经历2年以上。
职位二(质量监督管理,共3名):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毕业。
职位三(公路建设管理,共3名):土木工程、道桥等专业毕业。
职位四(公路造价管理,1名):工程造价等专业毕业。
职位五(船舶检验管理,1名):船体、船检、机电等专业毕业,或相关专业毕业且持有C级注册验船师证书人员。
职位六(海事管理,1名):海事管理、航海技术等专业毕业。
二、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主任科员及以下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身份;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3.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上述职位专业要求;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0岁;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