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网上公告。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和上级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
028-85966480(成都信息工程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
028-85966472(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纪委监察处)
028-86111182(四川省教育厅纪监处)
附件:1、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2、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2011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复习参考教材》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