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12年1月9日至11日
报名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人才交流中心(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楼一楼)
领取准考证:2012年1月17日至18日(8:30至18:00)
笔试时间:2012年2月11日
推荐课程:2012年四川省事业单位考试课程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入闱人员随笔试成绩一并在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当日,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3.面试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每人缴纳面试费80元。
4.面试方式。卫生专业人员面试方式为技能操作和专业知识测试,技能操作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其它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5.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一并在网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