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1年度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考试大纲
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人员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科目(法律专业知识)两个科目。按照不同职位性质的要求,专业科目考试分为A类和B类两种考试,报考法律专业类职位(司法岗位和书记员)的考A类试卷,报考非法律专业类职位的考B类试卷。公共科目考试不分A、B类。
本大纲是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录用工作人员笔试命题范围的依据。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参阅《2011年度云南省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二、专业科目:法律专业知识考试
(一)考试范围与目的
专业科目考试范围包括招考岗位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知识,具体包括法理学、宪法学、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等。
专业科目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承担招考岗位工作必须具备的专业素质,特别是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测评要素
专业科目考试测评要素主要有:
1专业知识素养。对招考岗位所需要的法律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灵活运用的能力。
2专业政策法规水平。对党和国家有关专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理解掌握程度和结合实际贯彻执行的能力。
3专业管理能力。根据招考岗位职责要求,运用专业管理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4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能力。该项具体测评要素根据不同职位的要求,经职位分析确定。
测评要素比例根据招考岗位对专业知识和能力素质的要求确定。
(三)考试方式与试卷结构
1考试方式:A类、B类两种考试均为笔试,闭卷。
2试卷满分:100分。
3考试时限:150分钟。
4试题难易比例
试题难度根据招考岗位对专业知识和能力素质的要求确定。专业科目考试A、B两类试卷在难易程度、题型、题量等方面会有所不同:
(1)A类试卷(法律专业类职位)试题难易比例为:较容易试题约占30%,中等难度试题约占50%,较难试题约占20%。
(2)B类试卷(非法律专业类职位)试题难易比例为:较容易试题约占60%,中等难度试题约占30%,较难试题约占10%。
5试题内容比例
试题内容比例根据新录用人员工作岗位对知识和能力素质的要求确定。考试内容比例:法理学占10%,宪法学占10%,行政诉讼法占5%,刑法占20%,刑事诉讼法占10%,民法——总论占20%,民法——物权法占5%,民法——合同法占10%,民事诉讼法占10%。
6试题题型
试题题型分为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客观性试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主观性试题包括简述题、案例分析题等。
7题型示例
(1)单项选择题
答题要求: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应试者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将所选项字母标号按要求填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错选、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示例: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采取的是( )。
A.从旧原则 B.从新原则
C.从新兼从轻原则 D.从旧兼从轻原则
(2)多项选择题
答题要求:每题给四至五个选项,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答案是正确的,应试者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将所选项字母标号按要求填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错选、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示例:下列哪些财产,属于刑法所指的“公共财产”?()
A.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B.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C.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运输、管理中的私人财产
D.国有财产
(3)判断题
答题要求:给出一句或一段话,由应试者进行正确或错误判断,并将结果填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判断错误或不判断均不得分。
示例:“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其中,“两个月”的规定为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