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节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 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 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材料来源,主体,理由,方式) 再审立案重新审判的程序(再审,提审开庭审理的情形,不开庭审理的情形,不得加重刑罚的情形,开庭前的工作,提押、中止执行及强制措施,审理程序中止,审理与终止审理) 重新审判后的处理 重新审判的期限
第二十一节执行
执行的概述和意义 执行的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执行机关 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 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判决的执行 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判决的执行 无罪和免除刑罚判决的执行 死刑执行的变更(停止执行死刑,暂停执行死刑)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变更(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对死缓犯执行死刑) 暂予监外执行(概念,适用对象,适用条件,适用程序) 减刑、假释(减刑,假释的程序,适用特殊情况,假释的核准程序) 对新罪,漏罪的处理 发现错判和对申诉的处理 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
第二十二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概念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法律依据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意义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有原则(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分案处理原则,不公开审理原则,及时原则,和缓原则)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点(必须查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准确出生日期,由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承办,诉讼工作的全面性和细致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特别的诉讼权利,严格限制强制措施的适用,相对缓和的办案方式)
第二十三节涉外刑事诉讼程序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概念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 所适用案件的范围 涉外刑事诉讼所适用的法律 涉外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
第六章民法
基本要求:全面把握民法的基本理论体系,准确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基本内容,能够综合运用民法的基本理论与具体法律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对民事案例进行分析。
第一节民法概述
民法的概念 民法调整的对象(人身关系及其特征,财产关系及其特征) 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民事法律关系(概念,特征,要素) 民事权利(财产权与人身权,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绝对权与相对权,主权利与从权利,原权利与救济权,既得权与期待权) 民事权利的救济(公力救济,自力救济) 民事义务(概念,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基本义务与附随义务) 民事责任(概念和特征,合同责任,侵权责任与其他责任,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 民事法律事实(概念,事件,行为)
第二节自然人
自然人与公民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对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 自然人的住所(住所与居所,住所的设定与变更,户籍与身份证,住所的法律效果) 监护的概念 监护人的设立(法定监护,指定监护,委托监护) 监护人的职责 监护的终止 宣告失踪(概念,法律要件,效力,撤销) 宣告死亡(概念,法律要件,效力,撤销) 个体工商户(概念,特征) 农村承包经营户(概念,特征) 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 个人合伙的概念 个人合伙的财产关系(合伙的出资,合伙财产) 个人合伙的内部关系(合伙事务的执行、入伙,退伙) 个人合伙的债务承担 个人合伙的终止
第三节法人
法人(概念和特征应具备的条件) 法人的分类(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公益法人与营利法人)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概念和特征,范围)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法人机关(概念,意思机关,执行机关,代表机关,监督机关) 法人与法人分支机构法人的设立(法人设立的概念,法人设立的方式,法人设立的要件) 法人的变更(法人变更的概念,法人的合并与分立) 法人的终止(法人终止的概念,法人终止的原因,法人的清算) 法人的登记(登记的概念,登记的类型) 法人联营(联营的概念,联营的形式,联营规避行为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