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3.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录用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人员未达到3:1招考比例的需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
(三)考试时间、内容及其他安排
1.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2.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工勤技能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部分。公共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分别按40%和60%加权计算笔试成绩。
3.面试。笔试结束后,由省林业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按照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进行。
4.拟聘人选按综合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加权计算。
5.体检。按照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 :1的比例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事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考核。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进行等额考核。
7.公示。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省林业厅网站或招聘单位公示,公示期为7天。
8.聘用。公示无异议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若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5011414
七、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云南省林业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5011402 5011403
点击下载 2011年云南省林业厅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汇总表
云南省林业厅
二〇一一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