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试内容及时间
笔试考题分为公共基础知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三大部分。具体科目如下:
(一)公共基础知识(占考试总分的60%)
(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等知识(占考试总分的40%)
内容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专业技能、知识。
面试主要考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笔试时间见准考证(2011年8月21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面试时间初步定为2011年9月上旬。
八、要求纪律
1、考生在填写《资格审查表》时,应认真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对违反纪律或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提供虚假信息情况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网上发布面试、体检及相关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面试资格。
3、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4、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进行,接受社会、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5、考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格按省物价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收费单位应向应聘人员出示《收费许可证》。否则,视为违规收费。如有违规收费行为,欢迎向省人事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871---3635271、3635272。
九、本公告以及未尽事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