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的方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岗位实际操作能力以及有关残疾人事业的基本知识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即应试者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等额面试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需在70分以上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5.考核和体检:考核和体检工作由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6.公示和聘用: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省残疾人康复中心报由省残联报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7.未尽事宜按省招录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在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信息网及《生活新报》等媒体上公布,招聘相关事宜请登陆云南省残联网站:www.cl.yn.gov.cn进行查询。
(二)联系方式
1.联系人:汪小萍,电话:0871—6354681
手机:13529272908
传真:0871—6220350
2.地址:昆明市安康路180号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办公室。
(三)本招聘公告由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
二O一一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