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1、笔试成绩在确定的合格分数线以上者,按所报岗位1:2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9月11日
地点:施甸县示范小学
六、考核政审、体检
(一)考核政审:对每一岗位总成绩为第一名的人员,由主管部门进行德、能、勤、绩情况全面考核政审。
(二)体检:对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由县人事劳动局统一组织进行健康体检。
七、公示
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需公示7天。
公示时间:2011年9月12日至2011年9月18日。
在考核、体检、公示中如发现不宜拟聘用人员,由总成绩的下一名依次递补。
八、办理有关手续
(一)2011年9月19日,拟聘用人员填写《保山市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审批表》,经市人事局批准,办理有关手续,由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按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二)新聘用人员参加工作时间从到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
九、纪律
(一)招考条件中不能出现违背国家现有法律规定的条件。
(二)通知时效。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人事部门发出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不能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考生的各项表格必须如实填写,不得有缺项,不得有涂改。若在报名、笔试及面试、考核过程出现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将其记录在案;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整个招聘工作,请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监督。
(五)招聘条件一经公告,原则上不得更改。
十、本方案由施甸县人事劳动局负责解释。电话:8121457
附件:施甸县事业单位2011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表 |
施甸县人事劳动局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