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笔试
1、笔试命题及阅卷:笔试的命题与阅卷等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委的领导下,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由学校聘请专家学者独立进行,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与招考纪律。
2、笔试主要内容:
笔试内容分两个部分,总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占40分,重点考查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与全面知识,主要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及心理学知识等;专业知识部分占60分,重点考查应聘者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等。考试时间:150分钟。
3、笔试时间、地点与方式:
(1)笔试时间: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地点:在云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第一教学区教学楼(具体考场、考号以准考证规定为准)。
(3)笔试采用闭卷、单人单座方式。
(4)公布笔试成绩并通知面试人员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人员的确定:每个岗位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综合面试包括两个部分,总分100分:说课及答辩50分、岗位技能操作测试50分。
3、面试题目、试讲或技能测试内容由面试专家组根据应聘专业实际需要确定。面试成绩由专家组统一打分评定。
4、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七、体检
1、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综合考察
1、对通过笔试、面试及体检合格者,学校将到应聘者毕业学校或原工作单位对其进行全面考察。
2、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
3、聘用审批:经考核、体检及政审合格者,学校将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报省民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九、纪律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保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2.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对招聘工作中有舞弊行为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云南省民委人事处、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和学校党总支纪检委员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871-5320592、5375708、5322983、5322183
云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二0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