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满足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晢行办法》(云人〔2004〕37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指导意见》(云教人〔2005〕39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并报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决定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5名,其中:博士66人、硕士及以下69人。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教师岗位
(二)教辅岗位
(三)团学工作岗位
(四)管理人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和职业(执业)资格等要求见各岗位应聘条件。
(四)新进人员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内。实践教学指导教师中,具有实践工作经验且具有中职职称的,放宽到35周岁;优秀博士毕业生或具有副高职称的,放宽到40周岁;具有正高职称的,放宽到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30日。对岗位应聘条件有特别年龄要求的,适用该岗位应聘条件规定。
(五)身体健康。
三、招聘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博士招聘程序
博士招聘工作采取单独适时方式进行,符合岗位条件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考核。请应聘人员将简历发至人事处电子邮箱:rsc@ynufe.edu.cn,或直接与相关学院联系,相关学院审核符合条件者即可进入面试程序。
五、硕士及以下人员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自行登录云南财经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web.ynufe.edu.cn/jiguan/rsc/index.asp)招聘考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个人信息。若应聘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6月4日—2012年6月11日,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11日18:00。
网上报名咨询:丹老师、邹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871-5112829
(二)资格审查: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由学校监审处全程参与监督。
1.参试资格初审: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对应岗位条件进行初审,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复核名单,于2012年6月12日在云南财经大学人事处网页(网址同上)公告。
2.现场资格复核,初审通过人员按要求提交材料参加现场复核,通过资格复核的现场领取准考证。
现场复核时间:2012年6月15日9:00-16:00。
现场复核地点:秋实楼云南财经大学学生服务中心。
3.参试名单公告:资格审查通过的参试人员名单于2012年6月15日在我校人事处网页(网址同上)公告。
(三)材料及要求
1.应聘人员提交材料要求:应聘人员个人简历;一寸免冠近期彩色标准照片3张;毕业证、学位证(未获取毕业证、学位证者,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有);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其它证明自己符合应聘条件的材料。
2.团学工作人员还须提交以下材料: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原件,需加盖院、校两级印章;证明符合应聘条件的其它材料。
3.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与聘用
1.笔试时间:2012年6月17日9:00—12:00。硕士及以下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审查报名人数超过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比例的,需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组织笔试。笔试内容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于2012年6月19日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公告。
2.面试时间: 2012年6月20、21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每个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前两名参加心理测试。参加心理测试名单于2012年6月21日起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公告。
3.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录用的重要依据。测试时间:2012年6月21—23日,测试地点:云南财经大学实验楼4楼人力资源实验室。
4.确定拟聘名单:每个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和心理测试结果等额确定拟聘名单。拟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及校园网公告栏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5.体检:拟聘人员由学校组织进行体检。若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6.考核聘用:招聘人员实行3个月的考核期。考核期满合格者,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纪律监督
1.学校纪委(监审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71—5114879。
2.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聘,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云南财经大学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