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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贵州龙里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2-05-24 14:52  华图网校 点击:

  为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缓解我县人才紧缺现状,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及《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各单位人才需求状况,2012年6月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58个职位共216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取得招聘职位所需相应学历的人员。招聘职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龙里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国公民身份,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取得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6月15日以后出生)。报考护士职位的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11日至6月15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报名地点: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联系电话:0854-5631967、0854—5631635

  (二)报名方式

  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招聘职位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可适当调整招聘计划,如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则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该职位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调剂到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考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1.所需材料

  报名时须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需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招聘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报考须持本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加分政策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前给予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在龙里县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服务期间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以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的报考人员,每服务满一年的加1分(服务满一年后,超过半年未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3.加分确认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如实填写加分申请表,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交认定,具体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目前仍在龙里县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共青团龙里县委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须提供共青团龙里县委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以上人员服务期满的须提供共青团龙里县委出具在龙里县服务过的证明材料;目前仍在龙里县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到村任职”人员须提供龙里县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服务期满的须提供龙里县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出具在龙里县服务过的证明材料和《贵州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服务期满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我县公办教育机构服务过的师范院校毕业生报考农村小学不限制专业。

  5.已经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的原“四项目”人员不享受加分及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的职位;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四项目”人员和“劳动保障协管员(协理员)”必须是2011年6月15日以前参加服务的人员。

  (四)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

  报名时考生根据《龙里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每人须交纳考试考务费100元,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交费。

  2.考生须于2012年6月28日至6月29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前到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大厅凭身份证和报名收费票据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请仔细核对准考证号、报考单位、职位及代码、考场号和座位号,请注意查看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

  四、考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面试由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6月30日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报考管理岗位的人员参加《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总分为100分;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参加本专业基础知识和报考单位所属行业的相关基础知识考试,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面试分值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遇某职位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60分,则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凡进入面试人员与本职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是否进入面试由招考领导小组决定。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享受加分)×50%+面试成绩×50%

  考生的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人员须参加完简章规定招聘职位所有科目的考试,综合成绩方能有效。

  五、体检

  体检须在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鉴定结论一律不予认可。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根据招聘职位人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按1:1比例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是否递补由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综合成绩公布后,凡进入体检的考生,体检之前必须保持通信畅通,无法联系和在规定的体检时间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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