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公告》规定的程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需要加试的,将由我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再次面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时间:2012年5月21日。
考核按《公告》规定,采取审查考生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进行。考核时间5月22日。
八、拟聘用人选公示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名单于5月23日内在文山人事网、州广播电视局和文山广播电视台公示,公示期7天。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公告》中的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人事关系委托人才中心代理。
拟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组织、监督与管理
主管部门成立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文山州广播电视局并特邀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考核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
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文山人事网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监督电话:0876-2123313(文山州纪委监察局)
联系人:韩超芹(13308762166)孙恒(13887638350)
敖莲玲(13887639353)
联系电话:0876-2195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