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和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笔试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专业知识考试(或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六、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和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复后,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O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宜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监督电话:
纪检监察部门:0871-754221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0871-7540716
附件下载 |
1、《宜良县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考试录用专业(学科)修订指导目录》;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宜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 章)
二0一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