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华图网校 > 云南 > 事业单位 > 招考公告 >
2012年云南省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
2012-05-09 09:49  华图网校 点击: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考核体检人选的确定

  (一)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二)考试总成绩的公布

  考试总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布,公布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因考核、体检未能通过而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各级部门、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并全程接受中共昆明市纪委第五纪工委的监督。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间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201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不能出具相应学历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的,须在办理招聘手续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执行。

  十一、监督电话

  中共昆明市纪委第五纪工委:0871-3175452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71-3192326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察审计处:0871-3164499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表情:
匿名

最新评论

公务员面试课程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意见反馈 | 合作加盟 | 媒体关注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网址导航
Copyright©2006-2010 htexam.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华图网校 版权所有 京ICP证09038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24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