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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云南文山州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2-05-22 09:33  华图网校 点击:

  七、综合成绩公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7月27日在文山人事网、文山州财贸学校内公示。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予以计算并公布,公布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体检和考核。

  (一)面试结束后,按《公告》规定的程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证申请体检》执行,体检医院届时由招聘单位指定,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时间:8月2日。体检地点:文山州人民医院。

  (二)考核按《2012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采取审查考生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进行。考核时间:8月3日。

  体检和考核时间、地点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等情况下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其他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安排一次递补。

  九、拟聘人员名单公示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于8月6日在文山人事网及文山州财贸学校内及文山人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单位按规定程序将相关材料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单位凭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聘用通知办理相关正式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组织、监督与管理

  (一)招聘工作由州财政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纪检监察局全程指导和监督。

  (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考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公告》。该《简章》如有与《公告》精神相抵触的条款,以《公告》为准。

  文山州财贸学校招聘工作人员相关信息及通知,将通过文山人事网面向社会发布,请及时关注浏览上述网站。

  监督电话:0876-2123313(州纪委监察局)

  文山州财贸学校联系人:戴正农

  联系电话:0876-2188727

  文山州财政局(章)

  文山州人事局(审核章) 纪检部门(备案章)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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