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职考生考察内容以个人档案为依据,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其他考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由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的;
(三)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六)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考察出现不合格情况的,从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
考察合格后自动放弃职位的,是否依次递补由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七、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填写《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进行合同鉴证。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工作,成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九、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如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中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简章由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4—5631967、0854—5631635
监督电话:0854—5632121或0854—5635135
《龙里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
《龙里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
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