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辽宁省考录公务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辽宁省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0年度
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第一章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条件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公务员。
2、此次招考公务员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对这部分人员,报名系统将自动拒绝其报考);
(3)新录用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11年及以后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7)在2010年辽宁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中被确定为体检、考察(政审)人选的;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3、2008、2009年录用为辽宁省县(市、区)以下机关的公务员能否报考?
根据《2008年辽宁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聘任)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2008]132号)、《2009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2009]160号)“凡经考试录用到县(市、区)以下机关的公务员,需在新录用机关公务员岗位工作达到三年以上,方可向各级机关流动,确保县以下机关公务员队伍的稳定。”的规定,2008、2009年录用为辽宁省县(市、区)以下机关的公务员不能报考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
4、应届毕业生人员范围包括哪些?
答:凡于2010年12月31日前当年毕业且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均视为2010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资格审查时,需由相关单位出据证实其能按期毕业的证明。未按期毕业者,取消录用资格。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研究生(论坛) (本科生)能否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升本)虽然已取得本科或专科学历,但由于其身份仍为学生,因此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
6、201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7、2008、200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2008、200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201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8、“三个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是否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201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个计划”人员,可以按2008、2009年未派遣人员对待,按应届毕业生报考;也可报考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2010年前服务期满人员不能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9、何为本市“三个计划”人员?
在本市服务的“三个计划”人员,及本市户籍在我省其他市服务的“三个计划”人员。
10、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上网(网址: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考机关审核。
1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12、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在县(市、区)乡(镇、街)党政机关,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团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纳入我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13、“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的“两年”如何计算?
“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两年”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10年8月16日,报考者在基层工作的累计时间为满两年。
14、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15、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6日(含)至1992年8月16日(含)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
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个别职位对报考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年龄规定。
16、具有司法考试资格证书(C级)是否可以报考法检系统法官、检察官职位?
答: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有关规定,报考法官、检察官职位人员须具有司法资格考试证书,其中,司法考试资格证书(A级)适用于全省各个法官、检察官职位;司法考试资格证书(B级、 C级)适用于我省少数民族自治地区法官、检察官职位;获司法考试资格证书(B级)又获得本科学历的,适用全省各个法官、检察官职位。
上述解释仅适用于2010年辽宁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的报考工作。
二、关于报考时间、方式和基本步骤
1、什么时间内可以报考?
报考时间从2010年8月17日8:00开始至2010年8月24日24:00结束。在上述时间内,报考者可以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进行报名。
2、报考者以什么方式报名?
2010年度辽宁省各级机关(单位)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考辽宁省各级机关(单位)的报考者均在辽宁人事考试网(http://www.lnrsks.com)进行报名。
3、报考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
报考基本步骤一般包括:
第一、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及职位信息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考机关和职位。
《招考公告》及职位信息表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辽宁省人民政府网(www.ln.gov.cn)
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
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lnrc.com.cn)
辽宁省就业网(www.jyw.gov.cn)。
第二、报考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报名,报考者必须阅读并同意《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照片。报考者要慎重填报相关信息,照片审核通过后,信息不能更改。
第三、通过照片审核的报考者需要缴纳报名费用。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到各市人事考试部门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未缴纳报名费用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第四、打印准考证。2010年9月8日8时至9月18日8时缴纳报名费用的报考者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第五、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报考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身份证必须与报考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未带身份证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第六、查询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2010年10月上旬,报考者可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工商、质监系统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统一发布,各市面试人员名单在本市相关网站公布。
第七、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的报考者,将视为放弃相应的资格。
三、关于报考职位
1、报考者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报考2010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职位的考生,可以同时报考2010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职位。参加政法干警定向招考(招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研究生复试等程序,被确定为拟录取对象的,不得参加2010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及后续程序。
2、报考者是否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招录机关对报考者在网上提交的照片等信息审核通过之前,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通过招录机关照片审核的报考者,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者改报其他职位。
四、关于填写《报名登记表》
1、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认真查阅《招考公告》和职位信息表,对照职位资格条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以及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信息是否需要填报?
招考职位有要求的,应该在报名信息表中如实填报注明。
五、关于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报考省直部门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机关负责,报考市以下部门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考机关负责。
2、资格审查如何进行?
面试前,由招录机关或市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根据报名登记表,与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须审核其相关证明材料。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
3、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公告》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报考省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请与招录机关直接联系,市以下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请与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
六、关于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所有报考者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2、什么时间进行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0年9月18日。其中,上午9:00-11: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下午14:00-16:30进行申论考试。
3、如何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010年10月上旬,报考者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5、什么样的考生享受加分政策?
纳入我省“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辽西北地区(锦州市、阜新市、铁岭市、朝阳市、葫芦岛市)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公务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一科加2.5分)。
网上报名时,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须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填报有关信息。
6、如何划定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七、关于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
1、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含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省本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按录用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市以下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含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市以下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按录用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工商、质监系统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统一发布,各市面试人员名单在本市相关网站公布。
专职翻译职位允许在面试前加试专业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后,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8的比例,确定专职翻译职位专业考试人选;专业考试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省直部门专职翻译专业考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市以下专职翻译专业考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2、除专业翻译职位外,其他职位是否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除专职翻译职位在笔试之后加试专业考试外,其他职位一律不设置专业科目考试。
3、什么时间进行专职翻译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拟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报考者可登录相关人事人才网站查询。
4、专职翻译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如何组织实施?
专职翻译职位专业科目考试由省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考部门组织。报考者可以登录相关人事人才网站查询专业考试安排情况。
6、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全省统一安排在11月份进行。报考者可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人事相关网站查询有关面试公告。
八、关于调剂
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不实施调剂政策。
九、关于体检和考察
1、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根据总成绩,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专职翻译职位公共科目笔试不计入总成绩,专业科目考试、面试成绩的权重分别为60%、40%。总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2、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察由招录机关负责。
3、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
4、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报考省直招考部门的在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报考市级及以下招考部门的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十、关于考试考务费用
1、考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考试考务费以省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依据,按每科50元/人标准收取。
2、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
3、减免考务费如何办理?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按属地原则,于8月18日至20日到所在地市级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报考省直的考生到省人事考试局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十一、关于报考者违纪违规处理
报考者应当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的安排。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者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同时,给予5年内或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十二、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1、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无关。
2、报考者如何备考?
2010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按《2010年辽宁省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掌握。
十三、关于《辽宁省各级机关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辽宁省各级机关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此次2010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