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辽宁营口开发区百名人才招聘公告
按照营口开发区人才战略储备工程意见,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本着“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2010年面向社会招聘100名优秀人才。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体现专业特点,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报考基本条件及招聘计划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所在院系为高考第一批录取院系,优先选拔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院校毕业生;
4、经教育部认定的在国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者,须先在国内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
5、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人才年龄不超过27周岁,硕士研究生人才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人才年龄不超过32周岁;
6、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31日。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人才共计100名,具体计划见招聘专业类别设置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于2010年8月25日——9月30日在中华英才网、智联招聘网、辽宁省人才网、营口人事人才网、营口开发区政务网、鲅鱼圈新闻网、辽宁日报、营口日报和营口电视台、营口开发区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1日—2010年9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中心(鲅鱼圈辽东湾大街,新红运酒店北侧)。
3、联系电话:0417-6223929传真:0417-6223582、6223929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三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免收报名费、考务费)。
5、传真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和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传真至报名处。
6、报考职位要求。每个应聘人员只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数与招考职位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未达到3:1比例的职位,取消或缩减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对报名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进行认真核对,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参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0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为营口开发区第一高中,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
(五)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职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的同一职位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六)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