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2010年四季度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岳人发[2006]5号文件,经用人单位申报,市人社局、市编办核准,决定组织实施2010年四季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尊重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和政府人事部门宏观管理和监督指导原则;招聘人员在编制限额和人员计划内运作的原则;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四)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技术等级;
(五)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六)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对象和条件以公布的招聘信息为准。不符合规定聘用条件的,不受理应聘。
三、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及岗位要求(附后),详情请查询岳阳人才人事网(http://www.yyrcrs.com)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0年12月20日。
(二)报名地点
岳阳人才市场(岳阳市建湘路与花板桥路交叉处东南角)。
(三)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持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原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考务、考试费共140元,凭缴费收据办理后续报名手续。
1、所有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职称(资格)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正面1寸免冠同底相片3张。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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