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区城市管理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考公告(2)
(三)面试
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按1∶5确定,缺考及考试零分者除外。
1.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应聘职位的匹配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应聘职位专业知识的情况及判断、分析能力等。面试成绩现场书面通知考生。
2.面试具体地点及时间以通知为准。
四、有关说明
(一)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
(二)总成绩达60分以上的应聘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以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粤人发[2005]32号)。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公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3个月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工作要求
(一)局纪委、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在工作中,所有工作人员要公道正派,严格按政策和本方案执行。
(三)参考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纪律,有违法行为、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附件1:
《越秀区城市管理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
附件2:
《越秀区城市管理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
附件3:
《考生承诺书》 |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83376161
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越秀区城市管理局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