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4)
3、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将区分不同情况,分层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民警察职位和乡镇专武干部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按三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划定;其他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按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总成绩划定。
(五)面试
1、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
在笔试合格(即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计划录用数在5人及以下时,报考比例不低于5:1,面试比例为3:1;计划录用数在6人到10人之间时,报考比例不低于5:1,面试比例为2.5:1;计划录用数在11人及以上时,报考比例不低于4:1,面试比例为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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