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吉林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7号)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吉人社字〔2009〕35号)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林业厅、吉林省水利厅、吉林省体育局、吉林省经济技术合作局、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吉林省气象局、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决定,201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林业厅、吉林省水利厅、吉林省体育局、吉林省经济技术合作局、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吉林省气象局、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9个部门(单位)所属35个事业单位共招聘高层次人才411名。具体岗位及其条件,详见附件1(201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年龄要求: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中级(博士)的招聘岗位,年龄一般为40周岁以下;专业技术高级的招聘岗位,年龄一般为45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1年7月31日。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招聘单位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5月5日8:30—6日16:30。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1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同底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报名无效。
3.外地报考人员可先将报名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的方式报名,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及缴费
由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进行缴费。外地考生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在对证书原件进行复查时缴费。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六)考生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地点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由各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单》。具体发放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联系人及电话详见附件1。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形式为面试,采取试讲、现场答辩、结构化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科研等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