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湘潭市雨湖区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20名(2)
四、招考办法
本次招考工作按制定招考计划、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录用等步骤进行,并张榜公布。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雨湖区教育局。报名人员须填写《雨湖区2011年招考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2)资格审查需交验以下证件原件: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④普通话等级证书;⑤计算机等级证书;⑥荣誉证书;⑦职称资格证书;⑧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上相关证书、证件如有虚假,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3)通过资格初审的对象,交考试费(由物价部门核定)。填写《准考证》。
4)笔试后,确定的面试对象提供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复审。
2、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原则。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笔试原则上按招考学科1:5的比例开考,如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则取消该学科招考计划或调整招考学科计划数(由招考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允许考生改报其他学科。
1)小学笔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新课程、新理念、教育教学技能等教育综合知识(70分)及作文(3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高中笔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新课程、新理念、教育教学技能等教育综合知识(30分)及专业知识(7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2)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学段和招考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招考学科1:3安排面试。面试内容根据所报学科抽签备课并上课一节(音乐、体育、美术和科学、信息技术学科面试时进行相关技能测试和个人特长展示)。
3、体检。根据笔试(占50%)和面试(占50%)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总成绩的分数高低依次递补确定。
4、考核。考核人选按与招考岗位人数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人选中确定。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如考核不合格,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和考核。
5、公示。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实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6、录用审批。根据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的结果,招考领导小组提出人选,按程序确定录用人选后,由区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到招考定向学校任教,由学校与之签订聘用合同5年以上(含5年)。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
考试、体检和考核由雨湖区招考教师办公室负责组织。
五、招考工作时间安排
1、发布信息:6月22日至7月3日
2、报名、资格审查:7月4日至7月8日下午5:00
3、笔试:7月15日(星期五)。准考证领取时间:7月13日
4、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复审:7月20日(星期三)
5、面试:7月22日(星期五)
6、公示总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7月29日
7、拟录公示:8月5日至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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