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湘潭市雨湖区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20名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根据《雨湖区2011年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考计划与岗位设置
学段 | 学科 | 人数 | 定向学校 | 备注 |
小学 | 语文 | 3 | 江南小学 金桥中心学校 富强学校 | |
数学 | 3 | 桃园路学校 金桥中心学校 长城中学(小学部) | ||
英语 | 3 | 先锋学校 姜畲镇进军学校 响塘乡仁兴学校 | ||
科学 | 2 | 人民中心小学 月塘实验学校(小学部) | ||
体育 | 2 | 江南小学 人民中心小学 | ||
音乐 | 2 | 长城中学(小学部)立云中心学校 | ||
美术 | 2 | 桃园路学校 立云中心学校 | ||
信息技术 | 1 | 江南小学 | ||
高中 | 思想政治 | 1 | 湘锰中学 | |
地理 | 1 | 江南中学 | ||
合计 | 20 |
三、报考条件
㈠热爱教育工作,遵纪守法,遵守规章制度;
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㈢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体检要求,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精神病史,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㈣具有招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1、第一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招考专业)。
2、具有招考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需专业对口)。
3、普通话水平:语文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学科教师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4、有计算机等级证。
㈤年龄:公历1981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公历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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