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吉林省安图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4名)(2)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确定日期为准,8:20—9:20《公共基础知识》;10:00—12:00《申论》、10:00—11:30《专业理论知识》。
2、笔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人员取消进入面试资格;面试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
管理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科目成绩,按50%比例折算后分别为50分;
专业技术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科目成绩,按40%和60%比例折算后分别为40分和60分。
3、专业对口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进行笔试,直接采取面试,报名不受1:3比例的限制。
4、安图籍考生笔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加5分,进入总成绩。
5、考试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考生需准备钢笔或黑色碳素笔。
6、笔试成绩在安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安图县政务信息网适时公布,考生可自行登陆查询。
(二)面试
1、参加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人员。
2、考生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成绩为10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体检和聘用。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6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根据《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办法(暂行)》(延州人社联发〔2010〕17号)统一组织考试人员进行体检。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考部门按照《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暂行)》(延州人社联发〔2010〕18号)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方法组织考核,择优聘用。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根据《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规定,县直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
九、信息发布
安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招聘主办方不提供考试资料,不举办任何培训班。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433-5896304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招聘计划、条件、程序、结果全部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此次招考工作。
纪检监督电话:0433-5899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