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11年国土资源局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市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工作,经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高级雇员。该2名高级雇员雇用期限暂定3年,薪金标准为每月6000元,社保医保待遇按照中山市有关规定执行。根据《中山市机关雇员试行办法》(中府〔2005〕25号)、《关于印发中山市机关雇员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人发〔2005〕81号)的精神和要求,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将组织实施2011年高级雇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以上人员,专业为地质学或者取得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参加报考,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报考条件
(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
(三)年龄18至35周岁;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受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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