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话剧团201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话剧团201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话剧团,成立于1949年9月19日,是省级戏剧表演专业单位,由国家财政差额拨款并具有独立法人资 质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人发[2006]2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单 位实际工作需要,我团2011年下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演员7名(其中1人化妆兼演员),服装1名,装置1名。
一、招聘目的
通过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充实表演艺术专业人才力量。
二、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思想素质与业务能力并重的原则。
三、招聘范围
按有关规定面向社会招聘。
四、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应具有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演员:表演、舞蹈、声乐、主持专业;化装兼演员:人物造型、发型、彩妆及演员专业;服装:服装设计、服装制作,装置:电脑技术、布景制作常识、布景制作能力);
6、具有大专以上的学历,年龄在30岁以下(研究生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1年7月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本单位发布招聘消息和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
1、报名方式:应聘者到广西南宁市民主路11号广西话剧团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应聘者本人有效身份证、 学历证件以及获奖证书的原件、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照片2张,(报考演员:个人生活近照3张,胸部以上正、侧及全身彩照各一张);《广西壮族自治区话剧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附件)。
2、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和招聘条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话剧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自治区文化厅人事教育处备案,如资格审查未通过,在报名后一周内通知到当事人。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 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3、时间: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天,即2011年7月16日至7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4、报名地点:南宁市民主路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话剧团办公室,联系人:陈丽珊 咨询电话:0771-5621338 5668081
5、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1年7月17日下午15:30—17:30持本人身份证、交费收据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6、报考费用:报名费10元;考试费:专业科目100元,共计:110元。在招考单位进行考试资格认定后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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