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河南周口沈丘县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
为加强沈丘县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整体素质。根据中共周口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意见》(周人〔2008〕11号)规定,经县四个班子研究同意,报经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招聘单位的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13个,计划招聘50人。招聘单位名称、单位性质、职位、人数和专业要求见《沈丘县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推荐)。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具有周口市常住户口或系周口籍生源,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毕业生(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信息
在县电视台、沈丘县政府网、周口电视台、周口人才网等发布招聘信息,并在有关场所张贴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1年7月18日至7月28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18∶30
3、报名地点:沈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4楼(兆丰大道与泰安路交叉口北350米路西)
4、有关事项
(1)报名所需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提供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6张,填写《沈丘县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交考务费70元。
(2)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达不到1:3时需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报名者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3)报名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名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资格。
(4)为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我县工作,硕士研究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博士研究生可免试,直接进入考核。聘用后,试用期满(1年)经组织考核合格,博士研究生享受正科级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副科级待遇。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我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条件的,最高加10分(以上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享受此政策)。拟享受加分政策的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审核并公示,逾期不再受理。如发现拟享受加分人员弄虚作假及情况不实等,取消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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