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河南周口沈丘县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2)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专业分别统计,以70%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8月6日 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另行安排。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专业分别统计,以30%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面试过程中需要补充的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 ,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五)考核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和体检结果,分专业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考核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重点审查报名资格条件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报考者的总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递补进行考核。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
将拟招聘人选在县人社局、沈丘政府网站和县电视台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进行核实处理。
2、聘用
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工资福利由县财政全额供给,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首次聘用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沈丘县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94--5217310
服务电话:0394-8383883、6011138
沈丘县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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