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助学贷款业务专管员
湖南省各级政府、教育部门高度重视发展教育事业,促进教育公平,大力支持助学贷款业务发展。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是国家开发银行在湖南地区的唯一分支机构,于1999年成立。国家开发银行以“增强国力、改善民生”为己任,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大力支持民生领域发展。在湖南省教育厅的积极推动下,在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和各级资助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发展迅速,助学贷款的覆盖面和受益面不断扩大。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已成为湖南省助学贷款业务的主力银行,基本实现了“应贷尽贷”,强有力的支持了湖南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体现了党、政府和国家开发银行对广大学生的关心、扶持和帮助。
因业务发展需要,现由用人单位湖南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联合委托湖南省湘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25日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诚聘助学贷款业务专管员4名(男女不限):
一、基本条件
(1)岗位主要职责:助学贷款业务相关工作,包括:现场检查、系统操作、政策宣讲、诚信教育、咨询答疑、本息催收和档案整理等;
(2)爱岗敬业,作风踏实,责任心强,肯吃苦耐劳,有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有一年以上金融机构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
(4)年龄在22-26岁之间;
(5)男身高1.7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女1.65米以上,端庄秀丽,气质佳;
(6)限湖南本地人(熟悉地市县基层情况者优先);
(7)性格外向,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灵活善辩,有较强沟通和协调能力;
(8)耐心细致,熟悉电脑操作、打字娴熟;能熟练运用常用办公软件(如OFFICE等),普通话标准;
二、薪酬待遇
湖南省助学贷款业务专管员为劳务派遣工性质,参照高于省级事业单位的晋升和薪酬制度核定职级和报酬,职级和薪酬标准为十二级,试用期一年。一年后,按照在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用工年限和年度考核级别执行相应的职级和薪酬等级。
单位负责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等国家和地方规定必须缴纳的社会保险等费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