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辽宁营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5名人员公告(2)
参加结构化面试的有:市卫生学校微机教师、市国土资源局站前分局、市国土资源局西市分局、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市体育运动学校教师、市水上运动学校教练(游泳)、营口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市海洋环境预报站、市水产科学研究所、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等岗位。
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
参加以专业知识为主面试的有:市农业工程学校、市第二高级中学、市第三高级中学、市雁楠中学、市第十七中学、营口大学园、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等岗位。
面试内容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
面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1)教育系统各单位及营口大学园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计入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2)其它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计入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七)组织考核和体检。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由于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需递补的,经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对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三、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试用期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聘用人员提出其他条件要求的按要求执行。正式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四、监督检查及工作要求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并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要求,严格执行《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本次招聘的规定及程序。聘请市纪检、监察人员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考生报名时所留的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要随时保持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通讯不畅,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980132
附件:2011年营口市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