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河南洛阳市卫生局招聘182名专业人员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根据市直卫生系统人员、编制现状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卫生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录用一批知识新、能力强、学历高的优秀人才充实市直卫生系统,进一步改善市直卫生队伍结构,提高医疗卫生水平。
二、招聘计划
这次市直卫生系统参加招聘的单位共4家,计划招聘182名。各单位招聘人员计划见附件。
三、报考范围和对象
(一)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2009年、2010年、2011年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者。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截止2010年10月31日,正高级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大专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拟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拟聘用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8月19日至2011年8月2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二)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人事科。
(三)报名办法: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2009年、2010年、2011年毕业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无就业报到证的持其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中级职称及以上岗位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按照公布的职位和要求到报名点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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