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江西金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2011年8月5日(第7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我县财政局等7主管部门的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现将招聘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聘工作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参加此次招聘的单位有: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计生委乡(镇)计生服务站、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园林绿化局、小城镇投资管理办公室、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等9个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详见《金溪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参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岗位条件
1、学历条件: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含)以上学历。
2、招聘岗位、年龄及名额见《金溪县201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中: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通告:2011年8月12日至9月1日在中国金溪网、县有线电视台和江西人才人事网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报名时间:2011年8月29日至9月2日
报名地点:金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携带由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填写《金溪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招聘办负责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确定正式参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内)。
2、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足3:1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情况特殊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3、此次考试不收取考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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