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湖南省道县事业单位招聘50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道县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广泛选拔优秀人才,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根据各事业单位(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外)呈报的用人计划,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共同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拟面向全县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0名。为做好这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不断开阔识人视野、拓宽用人渠道,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公平、公正、公开地引进优秀人才,为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报名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③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⑤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具体见《道县201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3、年龄:大专、本科生28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生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40周岁以下(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户籍:原则上要求2010年1月1日以前属道县户籍(含因读大学从道县转出去的户籍),户籍以户口本为准。对个别道县籍人员不能满足需要的急缺专业,可允许外地人员报名应聘。本次招聘控制名额50人,如有个别专业无人报名、资格审查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导致拟招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名额由县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剂。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能报名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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