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内蒙古呼和浩特招考建筑工程人员简章(2)
五、面试
(一)面试由区招考聘用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每人100元。
(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须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六、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我区招考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5名。
七、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工作由区招考聘用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二)考核工作由玉泉区招考聘用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不合格的或被考核对象弃权的,依次递补。
(三)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玉泉区招考聘用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玉泉区政府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凭区人事部门下发的聘用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通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招考聘用的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按照《呼和浩特市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呼党办发[2006]14号)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和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招考聘用的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内政字[2006]376号)执行。住房、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休假及其他福利和社会保障,按照玉泉区的现行规定执行。
九、纪律和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71-5686941(玉泉区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十、其他
(一)此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二)招考聘用工作期间有关成绩查询、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玉泉区政府网(www.yqqzf.cn)、呼和浩特人才网(网址:www.hhhtrc.com),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玉泉区人事局咨询电话:0471----5687026 5687019
本简章由区招考聘用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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