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南衡阳衡南县招聘22名工作人员
衡南县公开招聘22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衡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办发[2010]30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经研究,特制定本公开招聘简章。
一、招聘职位
拟定向公开招聘乡镇计生服务所执业医师22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政治合格,热爱计划生育工作,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2、具有本县户籍或本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和配偶。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医学大专以上毕业生并具有妇产科或外科执业医师资质的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76年1月1日后出生)。有一定临床工作经验,能熟练开展计划生育四项手术,身体健康,有吃苦耐劳精神。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参与非法组织的;
(3)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过错,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5)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的;
(6)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三、招聘程序
1、制定招聘方案。
2、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县政府的党政门户网站和县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3、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1年8月16日—8月22日。
②报名地点:衡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政工人事股
电话:0734-8552021手机:1378641960313873404399
③报名程序:填写《报名登记表》,接受资格初审,缴纳考测费200元(物价局审批)等。
④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提交如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户籍证件证明、在职工作人员需单位出具报考证明。近期2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2张。招考办必须严格把关,报考时由县人口计生局人事股当场拍照,作为准考证用相片。
⑤录取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少于1:3。
⑥报考人员须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上网核查考生毕业证和执业医师资格证,对证件作假和考察不合格的,当场取消报名资格。
⑦发放《准考证》工作于8月24日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三楼人事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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