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吉林省和龙市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在《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文件的相关指导下进行,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组织、人社和卫生部门组织实施,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笔试工作的监督,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的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从事本专业3年以上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需出具从业证明)。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人员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根据招考的职位及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朝鲜族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拟录取人员数时,所空岗位从应聘非朝鲜族同专业考生进入及格线的落榜人员中,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临床医学专业笔试成绩为进入面试资格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笔试结束后,在和龙政务信息网适时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组织、人社和卫生部门组织实施,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面试工作的监督。面试科目为专业技能操作。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临床医学专业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他专业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再相同则一并体检和考核。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体检由组织、人社和卫生部门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出现不合格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应在体检结束后对考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