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湖南省茶陵县安监局招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2)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标准进行体检。
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人员。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察合格者方可录用。
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七天。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后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本实施方案由茶陵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茶陵县人事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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