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湖南津市安监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需要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精神,报经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全会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人事局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安全生产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
2、政治思想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身体条件;
4、本人或父母户口在湖南省。
(二)具体条件
1、安全生产服务中心A职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法律类或文秘类专业(职位专业的设置参考常德市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设置指导目录。),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安全生产服务中心B职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经济管理类或安全工程专业(职位专业的设置参考常德市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设置指导目录。),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31日至9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窗口。
3、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效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时,须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是否开考。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由市人事局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笔试,不符合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不予通知。如有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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