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辽宁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2)
笔试时间:2011年9月2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待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4、体检:依据考试考核结果,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公示和聘用: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lnrc.com.cn)、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www.lncl.org.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按规定履行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四、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1、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省残疾人联合会人事处:024-86932505
省残疾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24800230-1111,1112;13840466423
省残疾人联合会信息中心办公室:86932655;13898860251
2、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4-86932028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