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内蒙古信访局公开招聘相关事宜通知
关于自治区信访局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信访局直属事业单位各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经自治区公开招聘办公室组织公共科目笔试后,下一步将进入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环节,现将信访局直属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1年9月10日至9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地点:自治区信访局一楼会议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
联系电话:0471-6944018、6946231
(二)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请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参加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资格。
2.应聘人员必须本人持《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资格复审前未能获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的,一律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4.对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专业测试名额空缺的,自治区信访局将从该岗位未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及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截止2011年9月14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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